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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运城市技术中心认定通知各县(市、区)工科局、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: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,加快构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“12411”工作矩阵,根据《运城市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实施意见》和《2022年运城市工信领域技术创新工作要点》要求,现将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(一)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满足《运城市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实施意见》的条件要求。 (二)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需纳入统计范围,并如实按时报送统计数据。同时,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,企业2021年销售收入(工程结算收入)须满足以下要求: 1、纳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(M73-M75)领域的企业不低于1000万元; 2、纳入采矿业(B06-B12),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(D44-D46)以及建筑业(E47-E50)等领域的企业不低于1亿元; 3、纳入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(I63-I65),制造业(C13-C43)以及其他领域的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。 二、申报程序 (一)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填写《运城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书》,向所在县(市、区)工科局、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。 (二)县(市、区)工科局、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进行审查,并择优推荐。 (三)县(市、区)工科局、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出具正式推荐文件(文件须附推荐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,见附件1),连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(包括附件扫描件)、纸质版(含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涉税证明、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,一式十份)于6月1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。 三、其他要求 (一)各县(市、区)工科局、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,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组织编写、初审和上报工作。 (二)各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 附件:1、2022年推荐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汇总表 2、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涉税证明 3、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4、《运城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书》 联 系 人:荆磊 许珂 联系电话:0359-6380233
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9日 |